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18年5月10日起,召回部分江淮载货汽车,共涉及286辆。
其中,由于反光标识粘贴不规范,反光范围和面积存在偏差,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召回2014年5月至2017年1月期间生产的191辆缺陷汽车;因防护装置尺寸不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在车辆发生碰撞时,可能无法有效起到防护作用,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召回2016年1月至2016年9月期间生产的31辆缺陷汽车;因未安装示廓灯,夜间或道路照明条件差的情况下可能无法显示车辆轮廓,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召回2016年7月至2017年3月期间生产的42辆缺陷汽车;因未安装尾部标志板,车辆存在反光范围偏差,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召回2016年2月至2017年2月期间生产的22辆缺陷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