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哈尔滨市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 年修订)》规定,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 2021 年 1 月 27 日 9 时解除重污染天气 三级(黄色)预警。
按照相关要求,解除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预警后,即时撤销机动车限行措施。即1月27日9时起,交警部门撤销四环路以内区域以及平房、呼兰、阿城、双城的建成区内禁止重型、中型货车通行的措施。
根据《哈尔滨市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 年修订)》规定,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 2021 年 1 月 27 日 9 时解除重污染天气 三级(黄色)预警。
按照相关要求,解除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预警后,即时撤销机动车限行措施。即1月27日9时起,交警部门撤销四环路以内区域以及平房、呼兰、阿城、双城的建成区内禁止重型、中型货车通行的措施。